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我不是小娘子,我就是女妖精──《愛報》考古學

那是一個「現身」的年代。

據張娟芬回憶,19931994年是「女同性戀運動主動出擊的兩年」[1]。在這兩年,兩份女同志刊物《愛福好自在報》(以下簡稱《愛報》)、《女朋友》先後創刊。她感覺到同志運動的勢頭隱隱騷動,點燃的鬥志讓她逐年寫下《姊妹「戲」牆》、《同女出走》、《愛的自由式》。在《愛報》開啟先聲後,整個1990年代,充斥了各類女同志文本[2],繁花盛開。

二十年後回望,我們該如何理解前人作者們以文字「現身」的意義?僅發行四期的《愛報》究竟留下什麼痕跡?過去,「台灣第一份同志刊物」的意義如何被舉重若輕地討論,如今應如何分析其於同志運動中的歷史定位?

《愛報》創刊於199312月,至19953月發行第四期後停刊。主要成員約六人,創始者珠珠和果東相識於台大教授張小虹的課堂上,催生出《愛報》。根據初代編輯古明君於〈我的同志運動史前史〉[3]一文中回憶,「初始動機簡單,就是有話想說。」出刊後便於女書店及唐山書店寄售。刊物全名為「愛福好自在報」,為愛福好(壯陽藥)與好自在(衛生棉)的混搭,戲謔而幽默,「兩者都是通俗到不能再俗的商品符碼,指涉著某種性化的身體與慾望」。這也是《愛報》的特色,「從通俗流行文化中取材,透過拼貼與意義挪用,創造一種女同志的慾望與文化認同位置。」[4]

四期《愛報》雖輕薄短小,密度卻高,以探索女同志社群文化、引介女同志理論為主軸,製作過同志國、同志家庭、女同志與心理輔導體系等專題。整理同志歷史與新聞,並刊登女同志文學創作作品或心情紀事。文字風格嘻笑怒罵、亦莊亦諧。

簡家欣於1997年發表於《聯合文學》的〈書寫中的現身政治──九○年代同志言說戰場的流變〉中指出:本土同志議題最初的發聲,採用了「集體現身」的特殊方式,透過同志讀物的生產,在編、寫、讀、應的過程中構連成一個運動與論述的言說網絡,並以此集結成一個主體清晰新同志社群必須釐清的是,簡家欣在文中點名的同志讀物包含:《愛報》《女朋友》《我們是女同性戀》《同性戀邦聯》《同言無忌》《熱愛雜誌》,以及較具學術傾向及運動性質鮮明的《島嶼邊緣》《婦女新知》《中外文學》《破週報》。於是,在此指稱的「最初的發聲」、「主體清晰的新同志社群」有其時空甚至地區的侷限性。所謂的「發聲」很可能是一種向內的定義,畢竟,《愛報》發行四期後便停刊,通路亦僅限於台大校園周邊的兩家獨立書店。其對於「同志社群」的「影響力」都需再細膩分辨。

1993年,《愛報》與「同志工作坊」、「我們之間」、「亞洲女同性戀連線」、「台大男同性戀問題研究社」、「Speak Out」等同性戀與愛滋病防治團體,針對民進黨內部份立委所組成的「台灣國會辦公室」所草擬的《反歧視法》草案中末列入保障同性戀權益的條款,首度聯合舉辦「促進同性戀人權」公聽會。然而,在公聽會中,同志團體卻被吃了豆腐,活動名稱被改為「誰來關懷同性戀人權」,異性戀發言者們荒腔走板的言論也與活動主軸背道而馳。

於是,在第二期《愛報》中,一篇名為〈同性戀人權公聽會漏網消息大放送〉的文章徹底揭露了同志團體如何被民進黨立委擺了一道,也點名留下主辦方顏錦福立委的「政績」。然而,這個悶虧其來有自,撰文者清楚分析:「現況是,同性戀尚難以集體現身,我們若不先努力使同性戀者的集體力量提高,並建立與異性戀社會聯繫和溝通的模式,而仍是由安全無虞的異性戀者代為聯繫、代為決策,說『合作』不過騙騙自己。」

顯然,相較於現在,我們已能指認辨識愈來愈多元複雜的同志面貌,《愛報》等刊物的「現身」不盡然能達到「向外」發聲的目的,反而是一種「對內」的、為女同志族群建國造家的行動,是一個吸納認同主體的過程,看似篤定卻也曖昧,以一種「匿名」的姿態建立了同志的烏托邦。

在第二期的「同志國」(Queer Nation)專題中,編輯群以梳理女同志歷史(〈漫漫長路──蕾絲邊大事記〉)、T bar中的音樂文化(〈愛如潮水在 T bar──台灣女同性戀的悲喜曲〉、〈妖精.異鄉.女神龍──談女同性戀的文化實踐〉)建立女同志文化的標的與符碼,最後則以數張西方的女女相擁的伴侶照片「呈現」女同志的樣貌,次標明顯向內部發問:「妳是哪一個?」

據古明君的回憶與評析,《愛報》「不算是一本成熟的同志出版品,更不算是運動刊物,她的意義傾向於以刊物為形式的同志文化創作雛形。」[5]也因此,當主事者的創作資源耗竭或生涯發生變化(如成員畢業,或被吸納至其他同志團體)時,《愛報》便也告終。

在第四期《愛報》中,編輯群選介了Sarah Deher的〈等待石牆〉(Waiting for Stonewall),於其中反思了女性主義與女同志之間似友或敵的微妙關係。刊物雖至此打上了句號,卻也回應了90年代前期女同志與女性主義運動之間載浮載沉的聯繫。


雖然僅維持四刊,《愛報》幾乎可視為校園社團(台大浪達創辦於1995年)出現前,菁英校園女同志的先聲,她們藉由刊物自我展示,聚集認同的能量。對於早期同志運動中,曾經提出的異議與反省,保留了珍貴的資料。

(原刊於《今藝術》2016年8月號)





[1] 見張娟芬,〈敬酒〉,收錄於《揚起彩虹旗》。
[2] 如《鱷魚手記》(1994)、《我們是女同性戀》(1995)、《惡女書》(1995)、《蒙馬特遺書》(1996)、《女兒圈》(1997)、《逆女》(1997)、《童女之舞》(1998)等。
[3] 見古明君,〈我的同志運動史前史〉,收錄於《揚起彩虹旗》。
[4] 同上
[5]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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