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到花蓮,像拜訪久違的長者,約定的時間到了,瘦削而素樸的李元貞,笑臉盈盈地走來,一上車就向我們解釋這付難纏的身體如何讓她難以出戶。李元貞已經很久不接受採訪了。每天白日,她得花上大把時間調養病體,她其實喜歡和年輕人說話,但久違的激動總會擾亂她寧靜的心靈。
三個小時的採訪,的確讓她激動了,她一邊回顧25年來的婦運人生,不時穿插時政評論,如今檯面上的政治人物都是後生晚輩了。對她而言,畢生投入的婦女運動與民主化運動永遠有未竟之處,她擔心著明年的選舉,皺著眉,要我們得努力拉票,否則這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或許就要煙消雲散……
關於這得來不易的自由,得從70年代開始說起。
1974年,李元貞離婚後赴美讀書,她在美國嚐到了自由的滋味,深受女性主義思潮啟蒙,兩年後回台,她決心投入民主運動與婦女運動,她先參加《夏潮》,認識了一群黨外夥伴,接觸黨外活動;同時,她也參與了呂秀蓮的拓荒者出版社所舉辦的各式活動,支持著呂秀蓮的新女性理念,並結識了日後的婦運夥伴顧燕翎、薄慶容等人。
孰料,1979年,呂秀蓮因為美麗島事件被捕,初萌芽的婦女運動似乎頓失依靠,「我發現婦運沒有後繼,就聚合了一些人來討論,過了兩年,我想,我不出來,婦運大概就沒戲唱了,所以我就學黨外啊,辦雜誌。」因受制於解嚴前的〈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1],李元貞便以辦雜誌搞運動的形式,重新聚攏拓荒者時期的人力網絡,於1982年創辦「婦女新知雜誌社」,召喚志同道合的女人,向社會發聲。
雜誌社成立後,李元貞連年貼錢苦撐,「其實早年的婦女新知雜誌對社會的影響力很小」,這本25開的小刊物雖然凝聚了多位菁英女性,但擴散程度有限,成立兩年後幾乎斷炊喊停。直到1987年的救援雛妓運動,李元貞和其他婦運夥伴第一次為女性議題走上街頭,組織了華西街大遊行,也為婦女新知開啟了知名度。
1985年11月,基督教長老教會主持亞太地區的「亞洲教會婦女大會」,當年的主題為「觀光與賣春」,長老教會的廖碧英為此先前往華西街做了調查研究,成立「彩虹專案」。而李元貞早在1980年便曾透過《夏潮》的總編蘇慶黎接觸過廣慈博愛院少女所的雛妓們,對此議題並不陌生。
不過,上街頭前,李元貞與新知內部其實有過一番辯論。在遊行的隊伍中,不僅有民間團體,還有民進黨的政治人物顏錦福與謝長廷。新知內部的意見兩極,保守派擔心與民進黨政治人物同路,無法保持政治中立,會被抹黑。然而,李元貞當時即認為必須和政治人物合作以突顯婦運,並堅守婦運的主體性,「我和那些政治人物說好,不可以在場子上談反國民黨的事,訴求就是救援雛妓,他們也只能走在最後面支援,麥克風要在女人手上!」
上街後,雖然媒體報導有限,卻還是逐漸醞釀發酵,李元貞記憶猶新,在464期《時報週刊》的報導中刊登了一張照片,她們拉起一面布條,上頭寫著:「妓女應有基本人權」。那是解嚴前夕,這支三百多人的隊伍在社會上揚起了一陣漣漪,婦女新知也透過這次經驗打開了局面,取得社會認同,新知不再被譏諷為「一小撮人」的「婦女問題」。
對當時的李元貞而言,民主運動與婦女運動彷彿天秤上的兩端,左右不能偏廢,卻只能擇一投身。「我認為,如果只有政治上的民主運動,而沒有各種社會運動的話,民主意識既無法擴大也不深化,我做婦運也是在做民主化的運動。吳爾芙在〈三枚金幣〉裡就談到,如果女人在家庭裡被當作家奴,女人怎麼能當公民?女人的人權在哪?」1987年解嚴後,為了進一步開發社會資源、團結婦女力量,雜誌社於該年10月立案為「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組織結構更為完善。
婦女新知的成員多來自專業領域,有相當比例具備留美經驗,曾接受美國第二波婦運的洗禮,相對於其他女性具有較寬闊的視野與推動變革的社會資本,在經濟方面不虞匱乏,也讓她們參與社會運動時較無後顧之憂。李元貞很早便意識到這個團體的菁英特質,其影響力也因此有限。由此,她更多方鼓勵其他優秀婦女另闢園地,例如主婦聯盟的陳來紅。「早年,陳來紅曾要加入婦女新知,我說NO,妳的才華就是去經營主婦聯盟。要有各式各樣的婦女組織,這樣婦運才有聲勢啊。」對李元貞而言,在90年代來臨之前,與其苦思如何擴大婦女新知這個單一組織,她更在意的是如何長出各式各樣的婦女團體。
細數台灣目前與性、性別相關的法律,諸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家事事件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這些法案幾乎起源於90年代,而在立法過程中,婦女新知幾乎無役不與。相較於其他草根組織,「修法」向來是婦女新知的強項。我們好奇這是否為李元貞自始便立下的工作方向與目標,其實心懷藝術家之夢的她,當初並沒有想到自己的運動之路會越走越政治。「其實一開始並沒有設定運動進程,而是隨著社會的變動。例如墮胎合法化或救援雛妓。」
早期的成員不是律師就是教授,她們也曾被批評為「中產階級婦運」。不過,這些中產女性其實曾試著走出同溫層,涉足女工、核電等多方議題。但也在這樣的嘗試下,讓李元貞意識到問題──婦女新知的定位為何,在有限的人力與物力下,什麼才是首要工作?
「我得衡量自己的能力和社會脈絡,如果台灣民主化之後需要的是法治社會,父權法律能不改嗎?被人家罵我也不管,女工運動很有意義,但是有人在做,只有父權法律的改革沒人做,這是我們的責任。」1988年十月,新知召開了董監事會議,討論新知婦運的方向,最後以舉手表決的方式,決定專心做改革父權體制的婦運。李元貞在回憶錄中,亦將這個決定的意義說得清楚:「修法及立法看起來似乎跟中下階級關係不大,但在修法及立法的過程中,就能改變社會觀念,修法及立法成功了,受益的也不會只有中產階級婦女。」
婦女新知陪著台灣社會走過民主化運動,在政黨傾向上,組織雖盡量保持中立,李元貞卻從不避言她與黨外運動的關係。「我們過去主要是以壓力團體的方式介入政治,提出政見,遊說政治人物修法。選舉時也會去詢問候選人要不要站台助講,但主要是我和施寄青跑得比較勤。」相較於呂秀蓮認為婦運人士必須走向參政,李元貞則不認同,「在那個年代如果要參政,得直接加入黨派,否則不可能贏,所以那時參政的方式,最早就是推出十大婦女政見,比較是間接參政。」
2000年後,政黨輪替,台灣也迎來第一個女性副總統,不過,李元貞始終沒有親身走進政壇。倒是在2005年,她完成了一件年輕時代的願望。2005年,她受邀擔任任務型國代,其任務之一,便是廢除國代。她在回憶錄中亦曾詳述這段過程,令她得意之處是,她在關鍵時刻說服了關鍵人物、台聯的李安妮,讓民進黨規劃的議程得以施行。在主席葉菊蘭敲下議事槌的那一刻,李元貞回憶:「我真有作夢的感覺,國大真的廢除了!」
而後,陳水扁連任,一直打算返鄉退休李元貞也決心退下國策顧問及婦權會委員的職位,其後,她多以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委員的身分發揮影響力,尤其,她和我們透漏了一個關鍵時刻。那是2012年,「黃淑英做了兩屆也作得很好,但我想尤美女去可以處理同婚,就換了她,我還在蔡英文面前說,同志運動是台灣社會很重要的力量!」而後,同志婚姻法制化的進程越走越鮮明,直至今年,748施行法三讀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可結婚的國家。
二十四年前,在《婦女新知》雜誌中,一篇名為〈結婚權與不結婚權〉的文章在組織內部投下了震撼彈,該文擲地有聲地批判了當時的民法修法運動並未動搖原有的家庭結構,且更強化異性戀婚姻機制,忽視同性戀人權。李元貞回憶,這篇文章對於當時的她而言無疑是當頭棒喝,「對,我們還真的沒看到同性戀!」此後,她雖然堅持女同志運動不是婦女新知的主軸,但對於同志運動的支持,卻未曾缺席。
退休後,李元貞低調地在花蓮海邊定居,寫作、調養身體,她不喜歡被識出身份,總是向鄰居胡謅自己是XX國小的老師,但幾封政府單位寄來的信卻讓她洩了底。她花了九年寫下三十六萬字的《眾女成城:台灣婦運回憶錄》,整理了25年來的運動經驗。回憶錄分為上下兩冊,絮絮叨叨,充滿細節,她在回憶錄中不用第一人稱,因為,婦運是大家的。
訪談中,她屢次提及在婦女新知出生前所懷抱的夢,「我其實想要組一個婦女劇團的……」然而,時代的狂潮讓她不得不放下這個夢。完成回憶錄後,她回到文藝的世界,寫小說、寫詩、寫散文,她其實沒有停過筆,兩冊回憶錄就是靠著她十幾本個人札記才得以鉅細靡遺。接下來,她想寫一本關於台灣獨立與女人獨立的小說。
李元貞今年七十三歲了,依然有夢。
(本文經李元貞修潤後刊登於《新活水》雜誌2019年11月號)
隨著台灣民主運動發展,〈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於1989年先修正為〈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與1987年通過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1988年通過的〈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合稱延續戒嚴體制的「國安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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