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此事如朝露──《永別書》
雖然,張亦絢的寫作從不以「同志文學」自居,但反而是如此「不在」的狀態,為90年代以來看似原地踏步的同志文化生產,闢出一條新去向。從2001年的《壞掉時後》、2003年《最好的時光》、2011年《愛的不久時》到2015年的《永別書》,她的小說向來精準捕捉了女同志社群中的兩大課題:家族與家庭。前者意指社群裡緊密的家族性,後者則為原生家庭,那個恨不完又離不開的小單位。
〈家族之始〉為張亦絢第一本小說集《壞掉時候》的開篇之作,小說敘寫教養院中的微氏家族,幾乎可視為女同志家族的寓言,通篇多隱喻多象徵,處處充斥通關密語,小說中的「教養院」幾乎可替換為「女校」或「女研社」,總之,單一性別的天堂地獄。少女間愛憎情仇、明爭暗鬥在她筆下總是鮮活淋漓。而到了〈最好的時光〉,迷霧漸散,女同志女性主義的道路愈見清晰,卻也窄仄而逼人。小說幾乎寫實到殘忍地記述了一段大學女研社的編年史,從童女到白髮,從純潔到荒涼。這些書寫與其說是某一時期某一群校園菁英女同族譜,不如用張亦絢自己的話:「奪回在社會定義下無身分無語言的無名族群的小史。」
而在「家庭」這條脈絡中,一個封閉的原型在黑暗中兀自發光,〈淫人妻女〉約莫是最完整且早熟的現身──對女兒懷有淫慾(甚而行動)的父親,冷眼旁觀的母親,帶著陰影行走於綱常人世的女兒。此一母題縈繞在張亦絢的每本小說中,在原初暴力的餵養下,女人如何長大成人?成人後,如何與傷痕共處?《永別書》可謂這兩大母題的完美融合。甚而,進一步深化了兩者間千絲萬縷的關係,女同志們儘管離家重新打造家族,原生家庭的魅影依然如影隨形。
歷來的女同志文本或敘事裡,無論是炮口一致向外的「社會的本質不適合我們」或者「兩個女生可不可以做愛?」的內爆吶喊,校園裡的童女戀情無非清純無害或以悲情告終。我們終在《永別書》裡看到女同(童)的內部鬥爭,且以「文字」為媒介。例如,在小說第四章,第二位要角何萱瑄出場,她是敘事者賀殷殷的情人,姿態卻像個人生導師,她在這段情感關係下的第一個指導棋便是阻止情人:「一面寫作,一面崇拜一群、或是某一個男作家。」第四章後半,賀殷殷提及學生時代的戀人小朱曾經的輕蔑與無情,亦展現於文字場上的優勝劣敗。
言說造史。賀殷殷在書中滔滔訴說,女同志書寫向來有其告白傳統,但大概很少出現這麼野心勃勃、判生斷死的敘事者。張亦絢從早期抽象地顯影社群圖象(〈家族之始〉)到白描記下女研社生活(〈最好的時光〉),再至《永別書》中從幾段戀情中萃取最不堪的心眼,在在呈現了我族內部的鬥爭──誰有權力訴說我們的故事?誰具有代表性?爭奪之後必然壯大了運動主體,但誰能在意或凝視那些個別的傷口?正如張亦絢在書後回應孫梓評的提問時的銳利觀察:「同志的多重奮鬥,愛情反而成為犧牲品,甚至祭品。」
另一方面,原生家庭內部的暴烈與傷害也不再如神話般宿命,這個家庭被置放於台灣的歷史情境中,小說中的父親不再是一個抽象的父權代言人,擁有明確的政治傾向,一個痛恨國民黨的外省人,而向來冷眼旁觀的母親則是個習慣沉默的客家女人,兩人都熱心於黨外運動。這讓家庭中的暴行因為諸多歷史事件和細節的鋪排,得以投射和指認而立體,也清晰描繪出認同政治滲透原生家庭的軌跡。
兩部二十章的小說因多線分陳而愈趨複雜,隨著敘事者賀殷殷逐一道出生命中的兩次重大傷害如何來自在社運場上任重道遠的父親與女友,塵埃未落,小說最後卻收束在一個幽微而令人戰慄的提問:
將功贖罪最危險。
太相信功過可以相抵,以為可以一邊淑世一邊洩慾,我們終究是
在摧殘他人的暴政之中。
會不會有一天,所謂的前塵惡事,會以我們現在還無法想像的某
種形式,使這些所有看來有價值的作為,在一夕之間,就消滅殆
盡?
值得深究的是,小說欲碰觸的應不是「私德」的問題,否則,「兩次爆炸」的敘寫鋪陳毋須如此細碎而漫長。關鍵便在爆炸的細密過程,在於「權力」,什麼樣的議程被置於灘頭?什麼又被放在「私」領域,以創傷的形式流竄於家族/家庭中?而賀殷殷的難堪不在於受害者的清高與獨活,而是,她完全承繼了家內的齷齪與難堪,否則,她根本無力描述這一切。否則,她毋須永別。
「一個人究竟該擁抱自己的來源到什麼地步?」相較於水平身分與垂直身分的爭奪戰,張亦絢的小說大概走得更遠,家庭與家族可能是同一件事,我們能否永別?如果,最大的惡就是質疑我類,或試圖脫離。《永別書》的結尾可謂一段真摯而清醒的告別:「我們以為戰鬥開始的時候,是否早已經是戰敗的開始?或許有天,有人會知道,更有智慧的做法是什麼。如果記得每一件事不可能,那我先記得了,會想遺忘的。我並不做記憶的主人,記憶才是主人。我不配合什麼而記憶。我不配合時代。」
(原刊於《今藝術》2016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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